武素华是退休工人,她自14年前与王本富分居后,其五个子女一直随她生活。王本富对这几个子女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。为了给儿子攒钱结婚,武素华除省吃俭用外,还经常在外打工挣钱。她认为,儿子尚未成婚,做父亲的不该不尽自己的责任。但王本富说:“钱是我的,我爱捐就捐,谁也干涉不了!”王本富还说,人做一点好事心情会舒畅许多,这是别人体会不到的。
武素华希望借助法律追回捐款。律师肯定了王本富对公益事业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,同时指出了他法律上的欠妥之处:尽管夫妻分居多年,但未办理离婚手续,在法律上仍然维系着夫妻关系。王本富捐赠的钱尽管是他一人的工资节余,但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,所以捐赠时应征得妻子同意。